法學論文徵選辦法

一一二年度第二十八屆法學論文徵選辦法

一、宗旨: 

鼓勵法學研究,著重司法實踐,促進法治建設,並達成下列目標:

(一)以法律實務問題之研究為中心,配合改進審判素質、確立司法公信。

(二)對於足以維護正義與是非之傑出判解加以宣揚,予以精神上之獎勵。

(三)對於具有瑕疵之判解明確提供商榷意見,俾供學術研究與改進之參考。

二、本屆徵選主題:
1. 大法官解釋與法院憲法裁判之研究
2. 最高法院或最高行政法院裁判之研究(謹接受未曾公開發表之中文論文,請勿一稿多投並以一人投稿一篇為限)

三、篇幅:每篇以不逾一萬五千字為原則(含標點符號、註解)。

四、徵選期限:即日起至112年9月5日止。預定12月下旬公佈結果。 

五、名額及獎金:第一名   一名   獎金新台幣十萬元

第二名   一名   獎金新台幣五萬元

第三名   一名    獎金新台幣三萬元

佳  作   五名   獎金新台幣各一萬元

前列名額得由本會視評審結果酌量增減。

六、應徵手續:來稿請以A4紙張書面打字稿,乙式六份,並附光碟片(格式請詳見下列「七」),連同作者姓名、聯絡地址、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主要學經歷,以掛號郵寄台北市10696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33號9樓李模務實法學基金會收。

七、為求格式統一,來稿請注意下列事項:

  1. 請附目次、關鍵詞及五百字以內之摘要。

  2. 稿件請由左至右橫打,並附註解。

  3. 稿件之章節款項,請依照「壹、一、(一) 1.(1)A.a. 」之順序排列。正文中遇有數字,請以阿拉伯數字顯示,如憲法100條。

  4. 引註格式請見本會網站「引註格式」

  5. 稿件請以電腦文書處理(建議使用MS Word)。

八、得獎論文本會得予集結出版,另本會亦得將論文全文、摘要或摘錄部分內容登載於本會網站或其他由本會印製、出版之刊物,均不另給酬。出版前並得請求得獎者依學術論文規格潤修其論文。

九、本會辦理徵文相關資訊,請參考本會網站(http//www.limo.com.tw)。如有任何疑義,請利用電子郵件:limo.law@msa.hinet.net或電洽:(02)2711-9300。
 

詳細辦法請下載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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