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辦人的話



我國的法治觀念不夠深入與普遍,因此法治無法落實。為求落實法治,第一是要全國上下切實瞭解法治的重要性,俾能誠心誠意將法治作為國家建設及一切設施的第一優先考慮;第二是要政府當局切實瞭解法治的真正意義。

李模教授及夫人照片



五十餘年前,我還在西南聯大讀書時,就希望在未來做一個真能仗義執言的律師,遵循「崇法務實」的精神,實事求是的為社會正義盡心盡力。乃至成家立業,更是深刻體認「崇法務實」誠為推行法治、維持社會安寧的基礎。我一直認為包括行政機關和司法界在內,我們政府機關最缺乏的就是「務實精神」。如果光是宣揚法律的崇高理想,卻不能切實實踐法律的規定,那麼所謂的「崇法」也不過只是敷衍塞責的說辭罷了。因此,從民國四十七年創辦「務實法律補習班」為部分失學青年講授法學教育起,而至七十八年執行律師業務、創設法學基金會亦均以「務實」為名,就是希望能推廣「務實精神」,並經由法治實務及法律教育兩方面加以鼓勵與督促。

然而,崇法與務實本不可分,若是沒有對於法律的尊重,又有何由遵守法律,踐行法治的要求呢?因此自民國八十八年起,務實法學基金會開始擴大辦理法學推廣教育,目的即在於讓社會大眾有一親近法律、了解法律的門徑,能進而尊重法律、遵守法律,並藉由這些法律種子的培養,將「崇法務實」的精神散播到家庭、社會,使其在家庭教育及各個工作的崗位上都能發揮影響力,而我們的最終目的也就在於此一法治社會的完整建立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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