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會辦理第二十九屆(一一三年度)法學論文徵選,承蒙各界法學俊彥惠賜鴻文,共襄盛舉,經聘請學者專家審慎評閱結果,決定就下列各篇提供獎助:
第一名:李亦翔君 (贈與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)
第二名:李正霖君 (贈與獎金新台幣伍萬元)
第三名:林彥余君、江薇如君 (贈與獎金每名新台幣參萬元)
二、贈獎日期另函奉達受獎人員並邀請貴賓參加。
董事長 李建中 中華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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