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一二年度第二十八屆法學論文得獎名單
佳作/吳志強/文化專業知識於刑事訴訟之運用方式-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494號判決研究
姓 名 | 吳志強 |
獎 項 | 佳作 |
學、經歷 | 台灣大學博士候選人 |
作 品 | 文化專業知識於刑事訴訟之運用方式-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494號判決研究 |
作 品 摘 要 |
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明定:「國家肯定多元文化,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。」可知我國為多元族群共同組成之國家,在多元文化之發展下,不難預見具法適用統一性之國家司法體系與原住民族傳統慣習間,因原住民族長期依循該族群之傳統慣習,若與國家中多數群體所遵守法律規範之要求不一致時,可能因而使同一社會中共存之規範產生緊張關係,此尤見於與原住民族傳統慣習相關具文化導向之犯罪類型。司法體系中之裁判者雖職司法律規範之解釋與適用,但當被告為多元文化國家中之少數族群時,裁判者與被告彼此所熟稔之文化亦有所別,如何在與原住民族傳統慣習相關具文化導向之犯罪類型中,適切地對應國家法規範與原住民族傳統慣習間之矛盾及衝突,至關重要。本文認為少數族群之文化內涵對裁判者言,應屬法律規範以外之專業知識,且依該文化內涵所導引出之行為方式,未必涵蓋在一般性之經驗、論理法則,因少數族群之緣故,亦非公眾周知之事項,若能將文化專業知識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予以呈現,讓裁判者得以獲悉納入判斷基礎,有助於程序公正性及個案正義之要求。此於刑事訴訟程序上宜採何種方式運用,參考比較法上憲法、法律等位階之程序要求,鑑於文化專業知識亦係特別之專業知識、文化專業知識應具中立性及對多元文化理解之助益,對照我國刑事司法制度,或可透過鑑定之方式加以踐行。 |
關鍵字 | 文化辯護、文化專業知識、文化鑑定、原住民傳統慣習、專家證人、法庭之友、鑑定人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