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一一年度第二十七屆法學論文得獎名單

佳作 / 李函穎 / 試論我國「滯納期滿後改加計利息」立法模式之合理性-從釋字第746號解釋談起

 

姓  名 李函穎
獎  項 佳作
學、經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財稅法組
作  品 試論我國「滯納期滿後改加計利息」立法模式之合理性-從釋字第746號解釋談起
作品摘要 我國內地稅法規定中,制定了對遲延繳納之稅捐債務「原則上加徵滯納金,部分稅捐於滯納期滿後改加計利息」之立法模式,惟此制度設計造成利息與滯納金之性質不明、功能不彰,更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,學說及實務上多年來亦持續產生諸多歧見與爭議。而即使釋字第746號解釋公布,並要求立法者予以檢討滯納金制度之合理性,立法者亦已修法回應,問題仍未完全解決。本文將由釋字第746號解釋出發,分析利息及滯納金之性質其制度設計,並就各該制度之缺失,提出修法建議。
關鍵字 釋字第746號解釋、租稅法、滯納金、利息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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